关于与中国蓝星集团签署改性PPE树脂业务的合资合同一事

旭化成株式会社(东京都千代田区、总经理:小堀秀毅)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ChemChina)旗下的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市、CEO:Michael Koenig、以下简称"蓝星"),就在中国国内共同生产和销售改性PPE(聚苯醚)树脂"采龙™"以及其原料单体和聚合物一事签署了合资合同。今后,双方将经过相关国家的反垄断审查并在成立合资公司后,就商业可行性进行经济评估,并做出最终投资判断。

1. 背景与目的

旭化成集团的中期经营计划"Cs for Tomorrow 2018"将材料领域中的工程塑料定位为重点战略业务,在推动国际化的同时,努力扩大在汽车领域的业务规模。其中,改性PPE树脂"采龙™"因能够在车载电池零部件和太阳能发电零部件等环境能源领域发挥其产品特性,期待今后在中国将有很大增长。本公司在新加坡生产改性PPE树脂的原料单体和聚合物,全球拥有的"采龙™"产能为6.2万吨/年。考虑到中国市场对改性PPE树脂的需求不断增长,一直以来我们都在考虑如何在中国这一战略性重点市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

同时,蓝星作为中国唯一的PPE单体和聚合物的生产销售企业,为满足市场扩大的需求,也在探讨提高产能和进军改性PPE树脂业务。

今后,双方就PPE单体、聚合物、改性PPE树脂的生产和销售开展合资合作,融合蓝星的PPE单体和聚合物以及本公司的改性PPE树脂加工和应用开发的技术优势,争取在不断增长的中国市场取得更大发展。因此,双方将在反垄断审查通过后建立合资公司,对PPE单体、聚合物以及改性PPE树脂的生产设备的建设进行探讨,并尽快作出投资决定。

2. 今后的日程安排

成立合资公司
2017年8月(计划)
最终投资判断
2018年3月(计划)

3. 探讨中的生产设备的生产能力

PPE单体、聚合物
30000t/年(聚合物产能换算)
改性PPE树脂
20000t/年

4. 蓝星概要

公司名称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4年9月
法定代表人
任建新
营业收入
超过500亿元人民币(2016年)
业务内容
化工先进材料、营养健康、工业服务、基础化工
  • 改性PPE(聚苯醚)树脂"采龙™":
    从苯酚和甲醇合成出单体2,6-二甲苯酚,通过聚合生产出PPE聚合物,然后通过与其它聚合物或玻璃纤维、阻燃剂等混炼(复合加工)形成改性PPE树脂。因其耐热性、阻燃性、尺寸稳定性、机械特性等十分出色,应用于办公电子设备的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继电器闭锁、车载电池零部件等)、太阳能发电用接线块、产业相关零部件和电气电子零部件(连接器等)。
  • Asahi Kasei Plastics Singapore Pte Ltd(旭化成出资100%、以下简称"APS")在新加坡从事PPE单体的生产,Polyxylenol Singapore Pte Ltd(APS出资70%)在新加坡从事PPE聚合物的生产。

【参考】

旭化成株式会社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