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诉W-SCOPE株式会社等专利侵权诉讼所涉韩国专利维持审查决定

旭化成株式会社(总公司:东京都千代田区、总经理:小堀秀毅、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年1月29日,以制造、销售锂离子二次电池用隔膜的W-SCOPE株式会社(总公司:东京都品川区)及其合并子公司W-SCOPE韩国有限公司(W-SCOPE KOREA CO., LTD.) (以下简称"W-SCOPE株式会社等")作为共同被告,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该诉讼是根据本公司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隔膜韩国专利(特许第10-0977345号,以下简称"本公司专利"),为制止W-SCOPE株式会社等在韩国的制造、销售其聚烯烃制微多孔膜产品(包括品名为"SB12D"、"SB16D"、"单层W-scope"等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隔膜产品)及其他侵权行为,并要求其赔偿损失而提起的诉讼。

本公司提起该诉讼后,今年3月11日,被告之一的W-SCOPE韩国有限公司向韩国专利审判院请求专利无效审查,要求宣告本公司专利无效。韩国专利审判院在充分审理了双方的主张后,于今年12月2日作出审查决定,驳回W-SCOPE韩国有限公司的无效审查请求,认可了本公司专利的有效性。

本公司今后将继续重视知识产权,如有必要,将积极采取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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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旭化成株式会社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