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保护原则
2022年4月1日修订
邮编 100-0006
东京都千代田区有乐町一丁目1番2号 日比谷三井大厦
旭化成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工藤幸四郎
旭化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集团各公司(本公司和本公司集团各公司以下合称“旭化成集团”)认为妥善处理和保护个人信息是重要的责任和义务。为履行这一职责,我们将根据以下政策来处理个人信息。(本隐私保护政策制定了旭化成集团关于处理个人信息的基本方针,旭化成集团以其所在国家和地区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令为主,按照适用的法令处理个人信息。)此外,本政策的内容将适时修改,烦请定期确认。
- (1) 遵守适用于个人信息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法令,同时按照一般被认可为公正妥当的个人信息处理惯例,妥善处理个人信息,并努力改善处理方式。
- (2) 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方式的相关规定,并在公司内进行彻底的宣传。
- (3) 获取个人信息时,应告知或公开明确的使用目的,并严格按照其使用目的来处理个人信息。
- (4) 为防止个人信息的泄漏、丢失、被篡改等,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妥善管理。
- (5) 针对所持有的个人信息,如本人向指定窗口提出公开、修改、删除、停止使用等要求时,应秉诚意进行应对。
具体按照以下内容来处理个人信息。
1. 个人信息的收集方式
旭化成集团除收集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外,还会自动收集用户使用旭化成集团网站的信息,并从负责数据分析等的供应商(服务提供方)处接收有关用户兴趣爱好、浏览履历等信息。
2. 使用目的及个人信息的种类
旭化成集团以下述目的来使用下述各类个人信息。此外,与下述目的不同的使用情况,或使用不同于下述种类的个人信息时,请查阅旭化成集团各公司各自官网的隐私保护政策中所载的使用目的或种类。
(1) 用户相关的个人信息
种类
姓名、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住址、出生年月日、咨询内容、特征信息、兴趣爱好、浏览或购买等行动履历、Cookie、会员ID、密码、信用卡信息、结算信息
使用目的
- 1.对用户的咨询、商谈、投诉、要求和资料索取作出妥善的回答和应对,及与之相关的确认和记录
- 2.通过邀请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产品・服务・宣传活动等的广告投送、信息提供、收集、调查、研究及应对※1 ※2
- 3.使用Google或Adobe等供应商向用户发送行为定向广告※1 ※2 ※3 ※4
- 4.为把握用户的兴趣、爱好等,分析本公司所取得的特征信息和行动履历等※2
- 5.发送产品、账单,或向参加活动的获奖者发送奖品
- 6.安全的向用户提供旭化成集团的产品和服务、发现违反使用条款的用户并通知该用户,以及调查、检查、预防并应对通过滥用旭化成集团的服务等,进行欺诈和非法访问等的违法行为
- ※1分析从用户处取得的网站浏览履历及购买记录等信息,向其提供服务、发送广告等。
- ※2从旭化成集团以外的第三方处取得的用户兴趣爱好、浏览履历等信息,会与旭化成集团已拥有的用户个人信息联合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事先取得用户的同意,并在上述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
- ※3在电脑和应用软件上记录管理用户使用旭化成集团各网站的信息的技术称为“Cookie”。为进一步提高用户使用的便利性,旭化成集团各网站均使用Cookie。有关Cookie处理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各网站的“Cookie政策”。
- ※4旭化成集团各网站为把握用户访问网站的情况,使用各网站“Cookie政策”中所载的分析工具。通过使用这些分析工具,进行分析等服务的供应商根据该网站发布的Cookie来收集、记录、分析用户访问该网站的履历。旭化成集团从供应商处获得分析结果,以此来把握该网站用户的访问情况。服务供应商所收集、记录、分析的用户信息不包含任何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此外,这些信息由供应商根据该供应商的隐私保护政策进行管理。
(2) 用户(用户如是公司法人,即为该公司的各管理人员)相关的个人信息
种类
姓名、职位、所属部门、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住址、出生年月日、账户信息
使用目的
- 1.与贸易、EHS活动、IR活动、金融交易及养老金运营相关的咨询、联系(包括报告、资料的分发。)、讨论、商谈、探讨、合同、订购、运输、付款请求、到账、支付及债权债务管理
- 2.进入旭化成集团内的人员及各种车辆的进出管理
- 3.旭化成集团各网点所在地区的涉外交流
- 4.向政府机关、团体组织等提出申请和报告
(3) 各股东(股东如是公司法人,即为该公司的各管理人员)相关的个人信息
种类
姓名、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住址、出生年月日、所持股份、类型及收购日期、账户信息
使用目的
- 1.根据公司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2.按照股东的级别,由发行公司提供各种便捷服务
- 3.从成员和团体的角度出发,为使股东和公司双方的关系和谐发展实施各种措施。
- 4.根据基于各种法令所制定的标准来创建股东数据等,以及进行股东管理
(4) 录用及招聘活动应聘者相关的个人信息
种类
姓名、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住址、出生年月日、工作经历、经历、免冠照
使用目的
- 1.用于联络和向录用或招聘活动的应聘者提供信息、其他录用和招聘活动相关所必要的使用
(5) 董事、员工、员工家属、退休人员相关的个人信息
种类
姓名、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住址、出生年月日、工作经历、经历、免冠照、账户信息、职位、所属部门和人事评价信息
使用目的
- 1.业务联络、考勤管理、工资支付、经费报销、人员适当配置、人事评价、能力开发、福利待遇、安全卫生等,履行劳务管理及其他劳动相关法令、税收相关法令及社会福利相关法令所规定的义务
- 2.受理、履行及管理公司内部章程所制定的各种手续
- 3.健康保险工会和企业养老金基金等福利待遇相关以及对集团公司等的联络、邮送社内报刊等资料物品、紧急联络、OB会等友好交流活动中的联络及资料物品的邮送
3. 个人数据的公开及共同使用
旭化成集团与下述类型的接收方共同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 1.旭化成集团各公司——旭化成集团会向旭化成集团各公司公开用户的个人数据。
- 2.员工——旭化成集团可能会向具有访问个人数据权限及访问必要性的旭化成集团的员工公开个人数据。
- 3.服务提供商——旭化成集团会向配送公司或IT服务提供方等服务提供商公开个人数据。
旭化成集团和旭化成集团各公司之间按照下表共同使用个人数据。此外,对于旭化成集团各公司之间共同使用的个别情况,请参阅旭化成集团各公司官网隐私保护政策中所载的有关个人数据共同使用的详细信息。
- 共同使用个人数据的项目
- 姓名(法人团体时为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姓名、职位及所属部门)、出生年月日、住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工作地、账户信息等
- 共同使用的范围
- 旭化成集团各公司 ※可访问左侧链接进行确认
- 共同使用的目的
- 上述2所载的目的
- 管理责任人
- 地址:东京都千代田区有乐町一丁目1番2号日比谷三井大厦
名称:旭化成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工藤幸四郎
4. 安全管理措施
- 旭化成集团为了妥善管理个人数据以及防止个人数据的泄漏、丢失和损坏等,采取必要且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此外,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员工或委托方(包括再委托方等)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关于个人数据的安全管理措施,在本公司内部章程中有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隐私保护政策的制定
- 为确保正确处理个人数据制定了本隐私保护政策。其包括“相关法令和指导方针等的遵守”、“提问及投诉处理的窗口”等相关内容。
完善处理个人数据的相关章程
- 在取得、使用、保存、提供、删除及废弃等各阶段,有关处理方式、责任人和负责人及其任务等在公司内部章程中均有规定。
组织性的安全管理措施
- 设置个人数据处理相关的个人信息处理管理人,同时明确处理个人数据的员工及该员工处理个人数据的范围,建立当掌握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公司内部章程的事实或迹象时,向总括负责人报告的联络体制。
- 关于个人数据的处理情况,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同时由其他部门实施监督检查。
个人的安全管理措施
- 定期对员工进行个人数据处理相关注意事项的教育培训。
- 在公司内部规定中记录防止个人数据泄漏的相关事项。
物理的安全管理措施
- 在处理个人数据的区域,进行员工的进出管理及设备的带入限制等,同时实施措施防止没有权限的人员阅览个人数据。
技术的安全管理措施
- 控制访问,并限定负责人处理个人信息数据库等的范围。
- 导入防护机制来保护处理个人数据的信息系统免受来自外部的非法访问或非法软件的攻击。
把握外部环境
- 把握保管着个人数据的海外各国有关个人信息的保护制度,在此基础上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5. 个人信息的保管期限
旭化成集团为处理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将保管其必要的期限。但是,如果法令要求将个人信息保管更长的时间则不限于此,在这种情况下,该个人信息将按照法令所要求的期限进行保管。
6. 用户的权利
关于旭化成集团所拥有的与用户相关的个人信息,该用户享有多项法律权利。虽然这些权利会随着用户所在地及用户和旭化成集团的关系所适用的数据保护法令的变化而改变,但是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 (1)取得与自身个人信息相关处理信息的权利,以及访问旭化成集团所保管的个人信息中用户本人个人信息的权利
- (2)当用户个人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时,要求修改的权利
- (3)在特定的情况下,要求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
- (4)在特定的情况下,要求限制处理个人信息的权利
- (5)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提出异议的权利
- (6)要求以结构化、一般使用的机器可读取的形式接收个人信息,以及/或者要求旭化成集团在技术上可行的范围内将个人信息直接转移给接收方的权利
- (7)随时撤回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权利
当旭化成集团认为自身权利遭受侵害时,也会向数据保护机构提出要求。
7. 权力行使等的受理方式及窗口
旭化成集团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权利行使、提问或投诉相关的咨询,将按照以下方式受理。在旭化成集团各公司各自官网的隐私保护政策中,所规定的受理方式和窗口与下述内容不一致时,相关规定优先适用于下述内容。
(1) 受理方式
请以下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提出申请。此外,对于亲自前往来、公司所在地提出申请的方式,由于业务活动等可能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请尽量避免。
提出申请时,在通过以下受理窗口及受理方式确认本人的基础上,将以书面或其他方式进行回复。此外,根据所提出的内容,可能会被要求按照指定的书面格式提出申请。
受理窗口
旭化成株式会社 总务部企划总务室
个人信息的处理责任人
旭化成株式会社 总务部部长
受理方式
【电话】03-6699-3000
请告知您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及事宜。电话受理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5点。
【传真】03-6699-3161
请在申请书(样式在此)上填入您的姓名、住址、传真号码、电话号码及事宜发送至上述传真号。
【电子邮件】
请在官网的“咨询页面”填入您的姓名、住址、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及事宜后发送。
【邮寄】
请在申请书(样式在此)上填入您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及事宜后邮寄至以下地址。
(收件信息)邮编:100-0006 东京都千代田区有乐町一丁目1番2号 日比谷三井大厦旭化成株式会社 总务部企划总务室
【本人或代理人的确认】
由本人直接提出申请时,通过本人的驾照、护照、社保证件、印章证明等证明材料确认其本人身份,或通过回拨本人在本公司登记的电话号码,核对其在本公司登记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密码、账户号码、信用卡号码等信息来进行身份确认。
由代理人提出申请时,通过代理人的授权书以及在授权书上盖章的印章证明书、与本人电话等方式进行确认。
(2) 手续费
本公司在应对用户本人行使权利时,除适用法令所禁止的情况外,行使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将作为手续费以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收取。
对欧洲经济领域及英国的用户
本项目,适用于欧洲经济领域及英国的用户。
(1) 合法性的依据
旭化成集团基于以下合法性的依据,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
- (a)合同 旭化成集团为履行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在必要的情况下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
- (b)合法利益 处理用户的个人数据是旭化成集团或第三方所要求的合法利益(例如应对咨询或广告),因此在必要的情况下,用户的利益及基本权利不优先于上述利益。通过上述所载旭化成集团的联系方式,可以进一步确认关于合法利益的详细信息。
- (c)同意 旭化成集团基于用户的同意处理个人数据。此外,用户撤回同意不会影响在撤回前基于用户同意已经进行处理的合法性。
(2) 将用户的个人数据转移到欧洲经济领域外或英国境外
个人数据可能会被转移到欧洲经济领域外或英国境外的第三方,并由该第三方保管的情况。旭化成集团将个人数据转移到欧洲经济领域外或英国境外的第三方时,会确保以下几点。
- (a)转移目的地是由欧盟委员会认定或英国政府指定,拥有足够的保护等级来确保用户对自身个人数据所拥有的权利及自由的地区。或者,
- (b)接收方与旭化成集团签订了欧盟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合同条款和其他数据保护法令所要求的个人数据转移的相关合同。
通过上述所载旭化成集团的联系方式,可以进一步确认当个人数据转移到欧洲经济领域外或英国境外时所受保护的详细信息。
对中国的用户
本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用户。
(1) 处理的方式
旭化成集团进行个人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加工、传送、提供、公开、删除等处理。
(2) 个人敏感信息的处理
旭化成集团在处理敏感的个人信息时,会告知用户处理个人敏感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等,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本项目中,以下简称“法律”。)所要求的措施。
(2) 个人信息的提供
旭化成集团将用户个人信息提供给旭化成集团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委托方以外的第三方时,会告知用户该第三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法以及个人信息的种类等,并实施法律所要求的措施。
此外,将用户个人信息提供给中国境外的第三方时,会告知用户该第三方的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法、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对该第三方行使法所规定权利的方法和手续等,并实施法律所要求的措施。